北京通州焦王庄村官蔺宝林王守亮侵占村民集体财产(转载)
北京通州焦王庄村官蔺宝林王守亮侵占村民集体财产(转载)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们是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的村民,特举报我们村书 记蔺宝林与村长王守亮等部分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不顾国家法律,下瞒村民上骗领导,大肆鲸吞集体财产,伙同他人在企业改制过程、村集体财产处置等关乎本村利益的工作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广大村民和集体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其行为肆无忌惮,涉及项目之多,金额之大,使人震惊、令人发指。
我村(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村)村书 记蔺宝林,村长王守亮采取收入不记账或少记收入、虚报冒领、伪造单据、重复支出、挪用专 款等违反法律、法规等方式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财产,***村民钱财。其职务犯罪事实如下:
一、 以权牟私,利用职务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财产
自1993年当上村委书 记以来,蔺宝林利用企业改制和村开发的幌子伙同同学刘振清、表哥刘勇空手套白狼将市值几千万元的北京市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以改制为幌子占为己有;伙同村长王守亮,村支委高文江等人将北京市美通印刷有限公司进行股份改制,工商变更等手段,使自己成为该企业的最大股东,而村集体的股份几乎压缩为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蔺宝林等人利用职务,非法进行侵吞集体财产。比如北京市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在2001年蔺宝林把它变更到自己控制的北京市通州区健民医疗器械厂,北京市美通印刷有限公司也通过几次改制由几天全资变成了集体所占股份仅占10%,而高文江所占的股份高达60%。变更的过程之中,村民村委村干部毫不知情,只有这三个人一手操作,即使通知村民但是资产估值严重脱离实际,上亿元的资产仅被评估为几百万,并且这些钱也并没有进入村集体资产,高文江等人实际上也并没有出资。仅仅这两个公司,蔺宝林 高文江等人就侵占集体财产上亿元。详细事实如下陈述:
1、被控告人蔺宝林、王守亮、高文江蚕食北京市美通印刷厂的过程如下:北京市美通印刷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市美通印刷厂”,1985年1月由焦王庄村委会出资115万,人民美术印刷厂出资110万联营成立该厂经济性质是集体联营,当时高文江任法人代表,截止到2001年,该企业的资产益达上亿元人民币。当年经人民美术厂与焦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解除联营,人民美术印刷厂将538万元的金额有偿转让给焦王庄村民委员会,企业性质由集体联营改制为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北京美通印刷厂注册资本1076.2万元全部由焦王庄村村民委员会投入,2001年8月5日,北京市美通印刷厂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此后,在蔺宝林、王守亮的授意下,高文江本人货币出资450万元为公司最大股东,占公司股份的45%,焦王庄村出资200万占20%的股份,人民美术印刷厂出资200万占20%的股份,其余的15%的股份由五个人出资,各持有3%的股份。2005年1月22日,高文江再次组织人员进行了企业变更,购买人民美术印刷厂所持有的15%的股份,把自己的股份增加到了60%。2007年11月26日,蔺宝林、王守亮和高文江又将焦王庄村村民委员会仅有的200万股份的一半非法转让给了一个外村人赵泽红。高文江就这样把一个价值上亿元的企业一步步的变成了 自己控股的有限公司(据传实际上蔺宝林、王守亮在其中各占三分之一,统一由高文江代 表)。就这样,焦王庄村民委员会由占100%的股份一步步的沦落到仅占10%股份的小股东。而据知情人透露,在这场所谓的企业改制闹剧中,焦王庄村没有收到任何转让股份的款项,再说在2001年高文江本人既没有私营企业也没有额外的收入,仅依靠其担任北京市美通印刷厂厂长的工资奖金怎么能拿出450万元的资金呢?
此外北京市美通印刷厂改制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违法的情况,具体表现在:第一、该改制过程是由蔺宝林、王守亮和高文江三人组 织实施的,三人未按照村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两委班子会,更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对此改制毫不知情,因此在改制程序上就存在着严重的违法问题;第二、在改制过程中,上述三人对集体财产进行了恶意的地价评估,如在改制前该厂仅仅两套进口德国海德堡的印刷设备,每套就价值1800多万元人民币,企业还有大面积厂房、土地及其他设备设施,据保守估计净资产就超过上亿元,但是最终的评估价值却仅仅为1076.2万元人民币。第三、在改制过程中,看似合法的改制获得了职工大会的通过,但是根据该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所有权是焦王庄村全体村民,而不是该厂职工。因此村集体财产的处分权是村民大会而不是由高文江亲属组成的职工大会。
2、北京市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由通县城关镇焦王庄村集体和通县型煤供应公司联营成立于1993年5月1日,其中焦王庄村出资90万元,通县型煤公司出资140万元,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联营,利益分红双方各占50%。1995年北京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挂靠在北京通州区建民医疗器材厂(实际控制人为焦王庄村书 记蔺宝林),实际该厂没有对新拓出租汽车公司有任何投资也没有对其进行过任何管理。2001年被控告人蔺宝林利用职务便利,私盖公章,在变更验资事项说明中以北京市健民医疗器材厂即未出资又未参与经营,纯属刘振清、刘勇个人出资开办为由,将该企业变更到了刘振清、刘勇名下。之所以说这是一个伪 证,是因为它直说清楚了该公司成立之初北京市健民医疗器材厂即未出资又未参与经营,而没有说清楚该企业是由通县城关镇焦王庄村与通县型煤供应公司共同开办,而且该证明张冠李戴,把出资人通县型煤供应公司与焦王庄村说成是刘振清和刘勇(其二人各出资74万元)。再有,如果1993年新拓出租车公司确实是刘振清、刘勇二人全部出资,那么其二人为什么不把自己出资的证据提交给工商局呢?就这样,蔺宝林,刘振清和刘勇仅通过这一项虚假的改制就侵吞了通县型煤供应公司上千万元的国有资产和焦王庄村上千万元的村集体资产。当然这项虚假的改制之所以可以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通县型煤供应公司某主要领导的意外身故,蔺宝林、刘振清和刘勇抓住这个机遇,上瞒领导下瞒村民,私自出具虚假手 续,改头换面,使得焦王庄村集体资产和通县型煤公司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新拓出租车公司成为他们的既有资产。
3、王守亮在2001年当上村长之后,也不甘落 后,与蔺宝林一样大肆霸占集体财产-焦王庄装订厂。 北京市焦王庄装订厂原名“城关公社焦王庄大队装订加工厂”,1973年3月1日开业,主管部门为城关公社革委会,1974年该集体企业办理了营业执 照,1989年王守强担任该企业法定代 表人。2001年王守亮当上焦王庄村村长后,利用职权质变私自为王守强、王守明开具了一份违法证明,该证明指出“我村委会所属企业北京市焦王庄装订厂成立于1974年9月,但实际我村委会并未投资也未参与经营,是王守强、王守明共同投入”。依据此虚假证明,王守强、王守明对企业进行了工商变更,侵吞了焦王庄装订厂全部财产,市场价值不低于1000万,其中还没有包括10亩土地的价值,而在当时的评估价值却只有33万。尊敬的领导,在1974年的政治和经济条件下,王守强、王守明作为一个只有19岁、20岁的农民有何政 治和经济实力开办焦王庄装订厂呢?如果他们二人确实投资开办企业,为什么不直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直接申请工商变更而是要假借“改制”幌子呢?在企业被侵吞过程中,王氏兄弟既没有召开支委会也没有召开村民委 员会更没有召开村民代 表大会,里应外合凭借王守亮的焦王庄村长的虚假证明就侵吞了巨额资产,一夜暴富,而使得焦王庄村集体财产收到重大损失。
二、利用职务,贱卖集体土地,损害集体利益
蔺宝林、王守亮等人在未经村民的许可之下,擅自低价出卖、租赁集体土地以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其中焦王庄村上万亩的土地,现在只剩下一千余亩。土地的出让详情,村民根本不知情。近万亩的土地出让资金,究竟去了哪,恐怕只有蔺宝林、王守亮知道了。同时还将村中几十亩耕地以低的惊人的价格租赁给蔺宝林的表哥刘勇,并且刘勇还在其庇护和纵容之下违法占用耕地上大肆私建楼房。这些行为既没有通过村两委的商议,更没有通过村民大会的表决,完全是蔺宝林、王守亮等人擅自做主,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属大行方便。
三、 利用职务贪图享受,浪费村民财产,损害村民利益
蔺宝林、王守亮等人生活极为奢侈,其代步工具多次更新。蔺宝林先后8次更换座驾,现在的所用的奥迪Q7价值100多万;更令人发指的是蔺宝林自己建造了个红九洲藏獒园,其中有名贵藏獒100多条,名叫“红九洲”的藏獒竟然是花2500万天价买回来的,蔺宝林给藏獒的狗场里面装上空调,冬暖夏凉,比人的待遇都要好。王守亮也先后四次将自己的公车更新换代,现在所乘的丰田车价值60多万。他们不仅这样毫无顾忌的挥霍集体财产,而且还利用村集体的名义为一个在本村开设工厂的外地人做担保贷款,由此造成村集体损失320多万元。更让人感到忍无可忍的是,他们让和自己亲近的人长期吃空饷,大概150多人不在本村上班,照样拿工资,而本村的很多贫困村民却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就是在很多村民衣食无着的情况之下,蔺宝林、王守亮等人还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名义挪用村民集资的建房款。上亿元的建房款不知去向,并且还欠下近五个亿工程款。被拆迁村民,大部分十多年无房可住,无家可安,想要退回集资购房款却被百般推脱。反而蔺宝林、王守亮的关系人,都能轻易的低价买到房屋。
蔺宝林、王守亮等人作为村领导,在没有召开村两 委会,村民大会等的情况之下,采用瞒天过海的伎俩,通过企业改制,工商变更等手段将村集体的财产悄然划归自己名下,这不是职务贪 污又是什么?如果说购买企业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资金,那么那些钱在哪里?更为可笑的是蔺宝林等人根本没有经济实力购买上亿元的村集体企业,他们只是打着改制的招牌来谋取自己的私利,这样的蛀虫怎么还能继续做领导,怎么可能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另外还有焦王庄村委和其他人签订合同合作建设的北京人文大学,焦王庄村出地,另一方出地上建筑物(按照当时价值估算约为4000万左右),合同到期时地上建筑物贵焦王庄村所有,但是因为北京人文大学里有书记蔺宝林的股份,所以在合同到期之前用村里1.5亿高价将北京人文大学买了回来,但是村里却见不到这笔钱,不知道这些资金究竟如何让村书 记蔺宝林瓜分侵吞。其后又在延庆重新盖了一座人文大学,不知道是谁在出资建设,种种行为全部暗箱操作,不给村民一个交代,导致村民竞相上 访但得不到任何解决。
通州新拓工贸公司成立多年,法人是焦王庄村书 记蔺宝林,会计为蔺宝林的小姨子许冬怡(音译)这个公司成立以来什么生意没有,其主要目的就是把焦王庄的钱转移到这个公司供蔺宝林挥霍。因为国家规定村委花费都要接受监管,为了避免挥霍村财产不被查出、躲避监管,蔺宝林利用新拓工贸公司进行有步骤的洗 钱,所有花费都是由焦王庄村的公 款通过新拓工贸公司支出。这种做法一是违反国家对村资产管理的法律,二是违反相关人员亲属不得在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规定。经过焦王庄村百姓的持续反映检举,据知6月25号,通州永顺镇镇党委领导找蔺宝林谈话,要求其将小姨子会计许冬怡(音译)去职,但是蔺宝林为避免新拓工贸公司洗钱乱帐被曝光,至领导意见于不顾,一意孤行,无动于衷,拒不执行永顺镇党 委的谈话要求,胆子之大,出乎人意料,这也说明了蔺宝林贪 污 腐 败的严重程度,宁可违抗领导要求也不想要黑幕揭开。呼吁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积极行动,将焦王庄村书记蔺宝林的腐 败黑 幕揭开。在焦王庄村里楼房建设开发中所有的门窗都是由蔺宝林的弟弟蔺宝通(音译)来施工,所有的电器安装小到电线电灯,大到空调电梯都是由其女婿来施工,没有任何公示或者招标手续,而且价格奇高,明目张胆的变相侵占村集体财产...总之,蔺宝林当上焦王庄村书 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其亲戚都跟随蔺宝林大肆侵占属于焦王庄村老百姓的共有财产,这样的蛀虫再不连根拔起,还老百姓一个公道,那世间还有正义可言吗?
各位网友及关注焦王庄村的朋友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村民无家可归,生活艰难,而侵吞村集体财产的贪 官蛀虫却锦衣玉食,大肆挥霍,难道一个个村民还赶不上村书 记家的一只狗吗?我村村民多次到永顺镇政 府、通州区政 府举报、上fang,表达民意民情,但均无反馈,不知道是何人在背后阻止民声、阻止民意、保护犯罪、阻止反fu进程。党的十八da及liang会以来,高层领导反复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 件,保持惩治腐 败高压态势”。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期网上大量腐 败分子纷纷落马,被绳之以法,为伸张正义,打击腐 败,惩治犯罪,特网上揭露焦王庄村书 记蔺宝林、村长王守亮的违法事实,请广大网友关注,将我村部分领导利用职务之便鲸吞、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公布于天下,追回村民损失的集体财产,将贪得无厌的村书 记蔺宝林,王守亮绳之以法,还广大村民一个公道。
此 致
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村民
2013年7月15日
我们是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的村民,特举报我们村书 记蔺宝林与村长王守亮等部分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不顾国家法律,下瞒村民上骗领导,大肆鲸吞集体财产,伙同他人在企业改制过程、村集体财产处置等关乎本村利益的工作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广大村民和集体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其行为肆无忌惮,涉及项目之多,金额之大,使人震惊、令人发指。
我村(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村)村书 记蔺宝林,村长王守亮采取收入不记账或少记收入、虚报冒领、伪造单据、重复支出、挪用专 款等违反法律、法规等方式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财产,***村民钱财。其职务犯罪事实如下:
一、 以权牟私,利用职务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财产
自1993年当上村委书 记以来,蔺宝林利用企业改制和村开发的幌子伙同同学刘振清、表哥刘勇空手套白狼将市值几千万元的北京市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以改制为幌子占为己有;伙同村长王守亮,村支委高文江等人将北京市美通印刷有限公司进行股份改制,工商变更等手段,使自己成为该企业的最大股东,而村集体的股份几乎压缩为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蔺宝林等人利用职务,非法进行侵吞集体财产。比如北京市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在2001年蔺宝林把它变更到自己控制的北京市通州区健民医疗器械厂,北京市美通印刷有限公司也通过几次改制由几天全资变成了集体所占股份仅占10%,而高文江所占的股份高达60%。变更的过程之中,村民村委村干部毫不知情,只有这三个人一手操作,即使通知村民但是资产估值严重脱离实际,上亿元的资产仅被评估为几百万,并且这些钱也并没有进入村集体资产,高文江等人实际上也并没有出资。仅仅这两个公司,蔺宝林 高文江等人就侵占集体财产上亿元。详细事实如下陈述:
1、被控告人蔺宝林、王守亮、高文江蚕食北京市美通印刷厂的过程如下:北京市美通印刷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市美通印刷厂”,1985年1月由焦王庄村委会出资115万,人民美术印刷厂出资110万联营成立该厂经济性质是集体联营,当时高文江任法人代表,截止到2001年,该企业的资产益达上亿元人民币。当年经人民美术厂与焦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解除联营,人民美术印刷厂将538万元的金额有偿转让给焦王庄村民委员会,企业性质由集体联营改制为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北京美通印刷厂注册资本1076.2万元全部由焦王庄村村民委员会投入,2001年8月5日,北京市美通印刷厂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此后,在蔺宝林、王守亮的授意下,高文江本人货币出资450万元为公司最大股东,占公司股份的45%,焦王庄村出资200万占20%的股份,人民美术印刷厂出资200万占20%的股份,其余的15%的股份由五个人出资,各持有3%的股份。2005年1月22日,高文江再次组织人员进行了企业变更,购买人民美术印刷厂所持有的15%的股份,把自己的股份增加到了60%。2007年11月26日,蔺宝林、王守亮和高文江又将焦王庄村村民委员会仅有的200万股份的一半非法转让给了一个外村人赵泽红。高文江就这样把一个价值上亿元的企业一步步的变成了 自己控股的有限公司(据传实际上蔺宝林、王守亮在其中各占三分之一,统一由高文江代 表)。就这样,焦王庄村民委员会由占100%的股份一步步的沦落到仅占10%股份的小股东。而据知情人透露,在这场所谓的企业改制闹剧中,焦王庄村没有收到任何转让股份的款项,再说在2001年高文江本人既没有私营企业也没有额外的收入,仅依靠其担任北京市美通印刷厂厂长的工资奖金怎么能拿出450万元的资金呢?
此外北京市美通印刷厂改制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违法的情况,具体表现在:第一、该改制过程是由蔺宝林、王守亮和高文江三人组 织实施的,三人未按照村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两委班子会,更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对此改制毫不知情,因此在改制程序上就存在着严重的违法问题;第二、在改制过程中,上述三人对集体财产进行了恶意的地价评估,如在改制前该厂仅仅两套进口德国海德堡的印刷设备,每套就价值1800多万元人民币,企业还有大面积厂房、土地及其他设备设施,据保守估计净资产就超过上亿元,但是最终的评估价值却仅仅为1076.2万元人民币。第三、在改制过程中,看似合法的改制获得了职工大会的通过,但是根据该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所有权是焦王庄村全体村民,而不是该厂职工。因此村集体财产的处分权是村民大会而不是由高文江亲属组成的职工大会。
2、北京市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由通县城关镇焦王庄村集体和通县型煤供应公司联营成立于1993年5月1日,其中焦王庄村出资90万元,通县型煤公司出资140万元,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联营,利益分红双方各占50%。1995年北京通县新拓出租汽车公司挂靠在北京通州区建民医疗器材厂(实际控制人为焦王庄村书 记蔺宝林),实际该厂没有对新拓出租汽车公司有任何投资也没有对其进行过任何管理。2001年被控告人蔺宝林利用职务便利,私盖公章,在变更验资事项说明中以北京市健民医疗器材厂即未出资又未参与经营,纯属刘振清、刘勇个人出资开办为由,将该企业变更到了刘振清、刘勇名下。之所以说这是一个伪 证,是因为它直说清楚了该公司成立之初北京市健民医疗器材厂即未出资又未参与经营,而没有说清楚该企业是由通县城关镇焦王庄村与通县型煤供应公司共同开办,而且该证明张冠李戴,把出资人通县型煤供应公司与焦王庄村说成是刘振清和刘勇(其二人各出资74万元)。再有,如果1993年新拓出租车公司确实是刘振清、刘勇二人全部出资,那么其二人为什么不把自己出资的证据提交给工商局呢?就这样,蔺宝林,刘振清和刘勇仅通过这一项虚假的改制就侵吞了通县型煤供应公司上千万元的国有资产和焦王庄村上千万元的村集体资产。当然这项虚假的改制之所以可以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通县型煤供应公司某主要领导的意外身故,蔺宝林、刘振清和刘勇抓住这个机遇,上瞒领导下瞒村民,私自出具虚假手 续,改头换面,使得焦王庄村集体资产和通县型煤公司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新拓出租车公司成为他们的既有资产。
3、王守亮在2001年当上村长之后,也不甘落 后,与蔺宝林一样大肆霸占集体财产-焦王庄装订厂。 北京市焦王庄装订厂原名“城关公社焦王庄大队装订加工厂”,1973年3月1日开业,主管部门为城关公社革委会,1974年该集体企业办理了营业执 照,1989年王守强担任该企业法定代 表人。2001年王守亮当上焦王庄村村长后,利用职权质变私自为王守强、王守明开具了一份违法证明,该证明指出“我村委会所属企业北京市焦王庄装订厂成立于1974年9月,但实际我村委会并未投资也未参与经营,是王守强、王守明共同投入”。依据此虚假证明,王守强、王守明对企业进行了工商变更,侵吞了焦王庄装订厂全部财产,市场价值不低于1000万,其中还没有包括10亩土地的价值,而在当时的评估价值却只有33万。尊敬的领导,在1974年的政治和经济条件下,王守强、王守明作为一个只有19岁、20岁的农民有何政 治和经济实力开办焦王庄装订厂呢?如果他们二人确实投资开办企业,为什么不直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直接申请工商变更而是要假借“改制”幌子呢?在企业被侵吞过程中,王氏兄弟既没有召开支委会也没有召开村民委 员会更没有召开村民代 表大会,里应外合凭借王守亮的焦王庄村长的虚假证明就侵吞了巨额资产,一夜暴富,而使得焦王庄村集体财产收到重大损失。
二、利用职务,贱卖集体土地,损害集体利益
蔺宝林、王守亮等人在未经村民的许可之下,擅自低价出卖、租赁集体土地以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其中焦王庄村上万亩的土地,现在只剩下一千余亩。土地的出让详情,村民根本不知情。近万亩的土地出让资金,究竟去了哪,恐怕只有蔺宝林、王守亮知道了。同时还将村中几十亩耕地以低的惊人的价格租赁给蔺宝林的表哥刘勇,并且刘勇还在其庇护和纵容之下违法占用耕地上大肆私建楼房。这些行为既没有通过村两委的商议,更没有通过村民大会的表决,完全是蔺宝林、王守亮等人擅自做主,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属大行方便。
三、 利用职务贪图享受,浪费村民财产,损害村民利益
蔺宝林、王守亮等人生活极为奢侈,其代步工具多次更新。蔺宝林先后8次更换座驾,现在的所用的奥迪Q7价值100多万;更令人发指的是蔺宝林自己建造了个红九洲藏獒园,其中有名贵藏獒100多条,名叫“红九洲”的藏獒竟然是花2500万天价买回来的,蔺宝林给藏獒的狗场里面装上空调,冬暖夏凉,比人的待遇都要好。王守亮也先后四次将自己的公车更新换代,现在所乘的丰田车价值60多万。他们不仅这样毫无顾忌的挥霍集体财产,而且还利用村集体的名义为一个在本村开设工厂的外地人做担保贷款,由此造成村集体损失320多万元。更让人感到忍无可忍的是,他们让和自己亲近的人长期吃空饷,大概150多人不在本村上班,照样拿工资,而本村的很多贫困村民却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就是在很多村民衣食无着的情况之下,蔺宝林、王守亮等人还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名义挪用村民集资的建房款。上亿元的建房款不知去向,并且还欠下近五个亿工程款。被拆迁村民,大部分十多年无房可住,无家可安,想要退回集资购房款却被百般推脱。反而蔺宝林、王守亮的关系人,都能轻易的低价买到房屋。
蔺宝林、王守亮等人作为村领导,在没有召开村两 委会,村民大会等的情况之下,采用瞒天过海的伎俩,通过企业改制,工商变更等手段将村集体的财产悄然划归自己名下,这不是职务贪 污又是什么?如果说购买企业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资金,那么那些钱在哪里?更为可笑的是蔺宝林等人根本没有经济实力购买上亿元的村集体企业,他们只是打着改制的招牌来谋取自己的私利,这样的蛀虫怎么还能继续做领导,怎么可能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另外还有焦王庄村委和其他人签订合同合作建设的北京人文大学,焦王庄村出地,另一方出地上建筑物(按照当时价值估算约为4000万左右),合同到期时地上建筑物贵焦王庄村所有,但是因为北京人文大学里有书记蔺宝林的股份,所以在合同到期之前用村里1.5亿高价将北京人文大学买了回来,但是村里却见不到这笔钱,不知道这些资金究竟如何让村书 记蔺宝林瓜分侵吞。其后又在延庆重新盖了一座人文大学,不知道是谁在出资建设,种种行为全部暗箱操作,不给村民一个交代,导致村民竞相上 访但得不到任何解决。
通州新拓工贸公司成立多年,法人是焦王庄村书 记蔺宝林,会计为蔺宝林的小姨子许冬怡(音译)这个公司成立以来什么生意没有,其主要目的就是把焦王庄的钱转移到这个公司供蔺宝林挥霍。因为国家规定村委花费都要接受监管,为了避免挥霍村财产不被查出、躲避监管,蔺宝林利用新拓工贸公司进行有步骤的洗 钱,所有花费都是由焦王庄村的公 款通过新拓工贸公司支出。这种做法一是违反国家对村资产管理的法律,二是违反相关人员亲属不得在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规定。经过焦王庄村百姓的持续反映检举,据知6月25号,通州永顺镇镇党委领导找蔺宝林谈话,要求其将小姨子会计许冬怡(音译)去职,但是蔺宝林为避免新拓工贸公司洗钱乱帐被曝光,至领导意见于不顾,一意孤行,无动于衷,拒不执行永顺镇党 委的谈话要求,胆子之大,出乎人意料,这也说明了蔺宝林贪 污 腐 败的严重程度,宁可违抗领导要求也不想要黑幕揭开。呼吁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积极行动,将焦王庄村书记蔺宝林的腐 败黑 幕揭开。在焦王庄村里楼房建设开发中所有的门窗都是由蔺宝林的弟弟蔺宝通(音译)来施工,所有的电器安装小到电线电灯,大到空调电梯都是由其女婿来施工,没有任何公示或者招标手续,而且价格奇高,明目张胆的变相侵占村集体财产...总之,蔺宝林当上焦王庄村书 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其亲戚都跟随蔺宝林大肆侵占属于焦王庄村老百姓的共有财产,这样的蛀虫再不连根拔起,还老百姓一个公道,那世间还有正义可言吗?
各位网友及关注焦王庄村的朋友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村民无家可归,生活艰难,而侵吞村集体财产的贪 官蛀虫却锦衣玉食,大肆挥霍,难道一个个村民还赶不上村书 记家的一只狗吗?我村村民多次到永顺镇政 府、通州区政 府举报、上fang,表达民意民情,但均无反馈,不知道是何人在背后阻止民声、阻止民意、保护犯罪、阻止反fu进程。党的十八da及liang会以来,高层领导反复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 件,保持惩治腐 败高压态势”。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期网上大量腐 败分子纷纷落马,被绳之以法,为伸张正义,打击腐 败,惩治犯罪,特网上揭露焦王庄村书 记蔺宝林、村长王守亮的违法事实,请广大网友关注,将我村部分领导利用职务之便鲸吞、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公布于天下,追回村民损失的集体财产,将贪得无厌的村书 记蔺宝林,王守亮绳之以法,还广大村民一个公道。
此 致
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村民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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