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安:郝增奎的一起行政行为引发的是非漩涡﹙转载﹚
河北武安:郝增奎的一起行政行为引发的是非漩涡﹙转载﹚
2005年12月6日,《武安时讯》小报上登载了武安市人民政 府关于注销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一则公告,该公告如同晴天霹雳将宇扬公司董事长郝增奎彻底击垮,不但给郝增奎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带来了灭顶之灾,也使他全家人连日常生活都无法维持,走上了日薄西山,绝命天涯之路。所幸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 院的《行政裁定书》使郝增奎又看到了希望,同时也使武安市人民政 府陷入了由一起具体行 政行为引发的是非漩涡。
案 件回放一:郝增奎响应政府号召兴建花卉市场
郝增奎,系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镇南关街人,是一位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者,曾获得“农民企业家”称号,为武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了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拉动相关产业,推动武安市经济发展,于1999年12月21日印发了武政[1999]46号文件,明确了《武安市2000年市场建设规划》,其中将武安市花卉市场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文 件指出:“市场建设本着‘谁投 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乡镇村个体、私营企业积极投 资”。同时明确规定:“政 府扶持,繁荣市场。对新建市场承办者,要简化各种开办手 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为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中 共武安市 委、武安市人民政 府于1999年12月22日联合下发了武字[1999]76号通知,成立了市场建设指挥部,负责市场论证、审 批、办理相关手续等。
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了将武政[1999]46号文件精神落实到实处,于1999年春节前夕,市政 府召开了各行 政部门和各乡镇有关领 导参加的市场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寻找武安市花卉等市场建设的投 资人。
武安市人民政 府有关领导将郝增奎作为有投 资能力的人选,多次动员做郝增奎的工作,让郝增奎在武安市西岭湖公园南侧占地面积100亩承建武安市花卉市场。郝增奎基于对武安市人民政 府的信赖,毅然放弃了多年来正在经营中的所有业务,将全部精力与时间都投放到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场工作中。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组织了十多名有关技术人员到全国各地花卉市场考察和准备工作。期间,武安市人民政 府协调武安镇、南关街街委、河北青泉企业集团公司与郝增奎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案 件回放二:建设过程中遭遇一波三折施工被迫终止
2000年3月31日,武安市花卉市场在武安市人民政 府指定的位置,即西岭湖公园南侧正式开工建设,有关领 导到场讲话,武安电视台当晚播发了新闻。郝增奎在施工过程中,却遭到武安市建委的阻止,责令其停工。
郝增奎怎么也想不通,这明明是武安市人民政 府指定的项目地点,为何不让施工呢?郝增奎开始找市政 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涉,在三个多月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00年6月郝增奎将武安市建 委诉至武安市人民法 院,并申请法 院追加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共同被告,请求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由此引起多家新闻媒 体关注。
2000年11月25日,武安市人民法 院作出了(2000)武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 决,撤消了武安市建 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停止违法行为通 知书,但未支持郝增奎赔 偿的诉 讼请求。郝增奎不服判 决,上 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期间,引起了邯郸市 委董强书 记的高度重视,批示武安市人民政 府尽快妥善解决。武安市政 府接到此批示后,与郝增奎协商让其撤回上 诉,承诺重新选择花卉市场地址并给予补 偿。郝增奎撤回上 诉后,政 府的承 诺却迟迟没有履行,反而是花卉市场的原址上建成了100多栋多为政 府官员居住的别 墅群。
案 件回放三:花卉市场的落成为武安树立了新形象
时隔一年后,经武安市政 府协调由武安镇政 府、南关街街委牵头呈报民营企业家郝增奎成立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最终决定从南环路另行选址建花卉市场,由武安市计委(现为发改局)审核批 准立项,并于2001年4月5日、4月17日分别下达了武计字(2001)39、42号文件,对郝增奎成立的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场重新立项作出批复和下达投 资设计通知。
2001年5月28日,经武安市建委(现为武安市建设局)城市规划、审核,为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颁发了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同年12月31日,武安市土地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武安镇南关街原划拨土地的说明》。2002年1月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颁发了武国用(2002)字第0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有手 续齐全后,郝增奎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筹措资 金上千万元,经过三年的陆续建设,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建筑面积达到了1万多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000平方米,展销大厅3000平方米,温室大棚3000平方米,仓库、车库1000平方米,锅炉房、工人宿舍楼、生活用房等2000平方米。建成了在邯郸地区以规模大、档次高、品种全为主要特色的武安市花卉批发市场,为武安市树立了新形象。
案 件回放四:政 府的一则公告致使花卉市场成为废墟
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在2005年初试营业之际,厄运再次降临到郝增奎头上。
武安市人民政 府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于2005年12月6日在武安时讯小报(内部参考资料)上刊登了注销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让郝增奎再次陷入窘境。之后,郝增奎虽依法进行行 政复 议、向武安市人民法 院提起行 政诉 讼,且又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上 诉,但武安市人民政 府注销宇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 政行为均被维持。
让郝增奎更加气愤的是,武安市人民政 府不但未给他解决实际投 资问题,而且步步逼进,于2011年3月11日把属于花卉市场的土地为南关街颁发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花卉市场被南关街雇 用的人员非 法侵 占、拆除,成为了废墟,郝增奎的巨额投 资也随之化为了乌有。
巨额债 务就像一座山压的郝增奎喘不过气
自宇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 销至今,郝增奎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精神近乎崩溃。据郝增奎讲,首次市场建设投 资不算,光第二次市场建设他就投 资上千万元,这些钱大部分是银 行贷 款,现在本 息相加已近2000万,巨大的债 务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也使他整个家庭每天都在承受着精神和债务的煎熬。
郝增奎百思不得其解,他是完全按照政 府的文 件去做的,更是在政 府有关领 导的动员下,才放弃了其它经营而投 资建设花卉市场,尤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非是他个人伪造,而是由政 府依照法定程序而颁发。在整个案 件过程中,无论政 府颁发和注 销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 政行为对与错,他均没有任何过错,他之所以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完全是由于武安市政 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所致,依法应当由政 府赔偿。为维护合 法权益,郝增奎走上了艰辛的诉 讼和上 访路。
河北省高 院的行 政裁定使郝增奎看到了新的希望
2011年12月这起行 政案 件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意向。武安市政 府拿出了三条处理意见,其中第一条补偿郝增奎700万元,现已到位,但涉及银 行贷 款及市场建设损失以及花卉市场的全部资产、设备及地面附着物事项仍未落实解决。
2012年7月2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 院依法作出了(2012)冀行申字第114号《行政裁定书》,指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这起行 政案 件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 决的执 行。
虽然这起行 政案 件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但终于让郝增奎看到了新的希望,他深信:公道自在人间。
案 件回放一:郝增奎响应政府号召兴建花卉市场
郝增奎,系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镇南关街人,是一位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者,曾获得“农民企业家”称号,为武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了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拉动相关产业,推动武安市经济发展,于1999年12月21日印发了武政[1999]46号文件,明确了《武安市2000年市场建设规划》,其中将武安市花卉市场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文 件指出:“市场建设本着‘谁投 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乡镇村个体、私营企业积极投 资”。同时明确规定:“政 府扶持,繁荣市场。对新建市场承办者,要简化各种开办手 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为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中 共武安市 委、武安市人民政 府于1999年12月22日联合下发了武字[1999]76号通知,成立了市场建设指挥部,负责市场论证、审 批、办理相关手续等。
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了将武政[1999]46号文件精神落实到实处,于1999年春节前夕,市政 府召开了各行 政部门和各乡镇有关领 导参加的市场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寻找武安市花卉等市场建设的投 资人。
武安市人民政 府有关领导将郝增奎作为有投 资能力的人选,多次动员做郝增奎的工作,让郝增奎在武安市西岭湖公园南侧占地面积100亩承建武安市花卉市场。郝增奎基于对武安市人民政 府的信赖,毅然放弃了多年来正在经营中的所有业务,将全部精力与时间都投放到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场工作中。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组织了十多名有关技术人员到全国各地花卉市场考察和准备工作。期间,武安市人民政 府协调武安镇、南关街街委、河北青泉企业集团公司与郝增奎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案 件回放二:建设过程中遭遇一波三折施工被迫终止
2000年3月31日,武安市花卉市场在武安市人民政 府指定的位置,即西岭湖公园南侧正式开工建设,有关领 导到场讲话,武安电视台当晚播发了新闻。郝增奎在施工过程中,却遭到武安市建委的阻止,责令其停工。
郝增奎怎么也想不通,这明明是武安市人民政 府指定的项目地点,为何不让施工呢?郝增奎开始找市政 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涉,在三个多月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00年6月郝增奎将武安市建 委诉至武安市人民法 院,并申请法 院追加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共同被告,请求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由此引起多家新闻媒 体关注。
2000年11月25日,武安市人民法 院作出了(2000)武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 决,撤消了武安市建 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停止违法行为通 知书,但未支持郝增奎赔 偿的诉 讼请求。郝增奎不服判 决,上 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期间,引起了邯郸市 委董强书 记的高度重视,批示武安市人民政 府尽快妥善解决。武安市政 府接到此批示后,与郝增奎协商让其撤回上 诉,承诺重新选择花卉市场地址并给予补 偿。郝增奎撤回上 诉后,政 府的承 诺却迟迟没有履行,反而是花卉市场的原址上建成了100多栋多为政 府官员居住的别 墅群。
案 件回放三:花卉市场的落成为武安树立了新形象
时隔一年后,经武安市政 府协调由武安镇政 府、南关街街委牵头呈报民营企业家郝增奎成立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最终决定从南环路另行选址建花卉市场,由武安市计委(现为发改局)审核批 准立项,并于2001年4月5日、4月17日分别下达了武计字(2001)39、42号文件,对郝增奎成立的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场重新立项作出批复和下达投 资设计通知。
2001年5月28日,经武安市建委(现为武安市建设局)城市规划、审核,为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颁发了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同年12月31日,武安市土地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武安镇南关街原划拨土地的说明》。2002年1月武安市人民政 府为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颁发了武国用(2002)字第0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有手 续齐全后,郝增奎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筹措资 金上千万元,经过三年的陆续建设,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建筑面积达到了1万多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000平方米,展销大厅3000平方米,温室大棚3000平方米,仓库、车库1000平方米,锅炉房、工人宿舍楼、生活用房等2000平方米。建成了在邯郸地区以规模大、档次高、品种全为主要特色的武安市花卉批发市场,为武安市树立了新形象。
案 件回放四:政 府的一则公告致使花卉市场成为废墟
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在2005年初试营业之际,厄运再次降临到郝增奎头上。
武安市人民政 府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于2005年12月6日在武安时讯小报(内部参考资料)上刊登了注销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让郝增奎再次陷入窘境。之后,郝增奎虽依法进行行 政复 议、向武安市人民法 院提起行 政诉 讼,且又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上 诉,但武安市人民政 府注销宇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 政行为均被维持。
让郝增奎更加气愤的是,武安市人民政 府不但未给他解决实际投 资问题,而且步步逼进,于2011年3月11日把属于花卉市场的土地为南关街颁发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花卉市场被南关街雇 用的人员非 法侵 占、拆除,成为了废墟,郝增奎的巨额投 资也随之化为了乌有。
巨额债 务就像一座山压的郝增奎喘不过气
自宇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 销至今,郝增奎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精神近乎崩溃。据郝增奎讲,首次市场建设投 资不算,光第二次市场建设他就投 资上千万元,这些钱大部分是银 行贷 款,现在本 息相加已近2000万,巨大的债 务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也使他整个家庭每天都在承受着精神和债务的煎熬。
郝增奎百思不得其解,他是完全按照政 府的文 件去做的,更是在政 府有关领 导的动员下,才放弃了其它经营而投 资建设花卉市场,尤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非是他个人伪造,而是由政 府依照法定程序而颁发。在整个案 件过程中,无论政 府颁发和注 销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 政行为对与错,他均没有任何过错,他之所以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完全是由于武安市政 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所致,依法应当由政 府赔偿。为维护合 法权益,郝增奎走上了艰辛的诉 讼和上 访路。
河北省高 院的行 政裁定使郝增奎看到了新的希望
2011年12月这起行 政案 件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意向。武安市政 府拿出了三条处理意见,其中第一条补偿郝增奎700万元,现已到位,但涉及银 行贷 款及市场建设损失以及花卉市场的全部资产、设备及地面附着物事项仍未落实解决。
2012年7月2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 院依法作出了(2012)冀行申字第114号《行政裁定书》,指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这起行 政案 件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 决的执 行。
虽然这起行 政案 件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但终于让郝增奎看到了新的希望,他深信:公道自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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