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甘南县两级政府如此拆迁遭遇村民质疑
(转)甘南县两级政府如此拆迁遭遇村民质疑
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村房屋拆迁,村民周红梅、葛继英住户遭遇当地政 府野蛮拆迁。县政 府、镇政 府动用25名公 安人员到场,在村委会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强行将两户住房进行拆除,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周红梅拒绝拆迁为由,对她进行罚款1000元,相关直系亲属也一同受到诛连被进行处罚,在县里工作的弟弟也险些被开除回家.
甘南县两级政 府如此拆迁遭遇村民质疑?
本网(记者 唐云立 报道)讯 2012年3月,甘南县兴十四村对村民进行房屋改造,需要大面积拆迁。村民都记得在2010年当地一期房屋拆迁改造时,当时音河镇政 府副镇长王淑媛公开在甘南县电视台新闻中明确表态,这次兴十四村房屋拆迁,拆一还一,每户补 偿20万元,做为每户村民一次性补 偿(有录 像为证)。
当拆到村民周普然一家时,他们认为村里给的补 偿款与副镇长王淑媛所说的不符,所以女儿周红梅、儿子周洪柱、儿媳妇葛继英,认为村委会每户只给补 偿1万9千块钱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点钱都不够他们买一处小平房所用的钱,所以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向当地镇政 府、村委会提出异议,遭到拒绝后,按规定日期,他们两户人家并没有自行拆除。
他们的行为惹怒了甘南县政 府相关领导,在4月12日县公 安局秦局 长亲自带25名公 安人员赶到兴十四村 ,音河镇党委书 记范福才率整个领导班子亲临现场,指挥拆迁,他面对站在铲车上阻止拆迁的周红梅说:你先下来,有事可以商量。但遭到周红梅的拒绝,现场的公 安人员阻止他们家属在现场进行拍照、录 像等,责令他们要配合政 府拆迁,被逼无奈的周洪柱同意协商解决提高拆迁补 偿价格。
在屋内,范福才书 记当着县政 府相关领导的面,写下承诺,同意提高房屋补 偿的价格,支持他们两户给7万元的补 偿,并当场许诺房屋推倒,现金立即兑现.范书 记还把正在住院的周洪柱的父亲周普然强制接到现场,逼其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妥协。
图:音河镇党委书 记范福才亲笔签字给动迁户许承诺,然迟迟拒不兑现.
令周红梅没想到的是,事后她多次找范福才索要,均遭他拒绝,并扬言“你愿意上那告,就上那告”(有录音为证)。周红梅家房屋原有面积65.1平方米,加上仓房100余平米,周洪柱180余平方米,当地政 府给补 偿的价格远远达不到他们所期待的价格,而范书 记所承诺的价格却迟迟不兑现,走投无路的周红梅与葛继英到当地各级政 府进行上 访。
近数月奔走的周红梅、葛继英,她们在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有关领导那里得到答复,经查周红梅原房屋坐落地段于2011年12月29日经省政 府批准,同意征收为国有土地,但该地段尚未办理征地手续,房屋被拆迁后,相关部门也未审批在该地段建设项目。由此,周红梅认为当地政 府属于非法拆迁,强占私有财产,所以他们开始继续向上级政 府进行上 访,为此讨要说法。
图:拒绝非法拆迁,周洪梅遭打击报复,被劝退出党员资格.
更让周红梅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正常的维 权,却遭到一系列打击报复.兴十四村总支部委员会在2012年4月15日召开党 员代 表大会通过,劝她退出党 员资格,并向她下发了书面处理决定(如图)。
同日,兴十四村党总支、村委会又做出关于对2012年违反拆迁规定人员的处理决定,对周红梅进入施工现场阻止拆迁过程中违法拆迁相关规定,做出对她罚款1000元,同时还有周普然、周洪柱等人。并从拆迁补 偿费中扣除5000余元做为村委会拆他家房屋所动用的人工费。
在采访中,周红梅向记者者讲述了他们家所遭遇的不幸,她认为在法制健全的社会,做为全国模范村镇,却发生了野蛮拆迁,她除了对当地政 府相关领导表示强烈的不满之外,并讲述了在这次拆迁中,如果她不配合拆迁,她的所有亲属都将受到牵连,无论是在政 府工作的在职人员,或工厂做工的亲属都会被开除。因为他们村里有过先例,事发当天时,曾在医 院住院的父亲打过电话告诉她:千万不能跟政 府对着干,有关领导已经告诉他了,如果她家不拆,她的弟弟将被开除公职。当时她的爸爸也是被逼无奈,所以才妥协了。
记者在《兴十四村规民约》补充规定中第一条中,了解到兴十四村村民及员工到公共场所(村办公楼、宾馆、展览馆、工厂、学校、园区、合作社、会场、主要领导住宅等地)威 胁恐 吓领导、无理取闹、影响公务、无中生有找事、酒后闹事、无故上 访,撒传 单影响兴十四村精神文明建设及阻拦、影响上级领导来村视察、参观及接待工作的,由原来规定的“取消本人福利待遇”修改为“取消本人和全家及夫妻双方直接亲属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大伯、叔叔、舅舅、姨妈等人三年的所有福利待遇”,并处以1000元——1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图)。
周红梅、葛继英何时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补 偿款,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而在这次非法拆迁当中,当地政府某些领导所出现一系列违规、违法行为,兴十四村的村民是有目共睹。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甘南县两级政 府如此拆迁遭遇村民质疑?
本网(记者 唐云立 报道)讯 2012年3月,甘南县兴十四村对村民进行房屋改造,需要大面积拆迁。村民都记得在2010年当地一期房屋拆迁改造时,当时音河镇政 府副镇长王淑媛公开在甘南县电视台新闻中明确表态,这次兴十四村房屋拆迁,拆一还一,每户补 偿20万元,做为每户村民一次性补 偿(有录 像为证)。
当拆到村民周普然一家时,他们认为村里给的补 偿款与副镇长王淑媛所说的不符,所以女儿周红梅、儿子周洪柱、儿媳妇葛继英,认为村委会每户只给补 偿1万9千块钱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点钱都不够他们买一处小平房所用的钱,所以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向当地镇政 府、村委会提出异议,遭到拒绝后,按规定日期,他们两户人家并没有自行拆除。
他们的行为惹怒了甘南县政 府相关领导,在4月12日县公 安局秦局 长亲自带25名公 安人员赶到兴十四村 ,音河镇党委书 记范福才率整个领导班子亲临现场,指挥拆迁,他面对站在铲车上阻止拆迁的周红梅说:你先下来,有事可以商量。但遭到周红梅的拒绝,现场的公 安人员阻止他们家属在现场进行拍照、录 像等,责令他们要配合政 府拆迁,被逼无奈的周洪柱同意协商解决提高拆迁补 偿价格。
在屋内,范福才书 记当着县政 府相关领导的面,写下承诺,同意提高房屋补 偿的价格,支持他们两户给7万元的补 偿,并当场许诺房屋推倒,现金立即兑现.范书 记还把正在住院的周洪柱的父亲周普然强制接到现场,逼其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妥协。
图:音河镇党委书 记范福才亲笔签字给动迁户许承诺,然迟迟拒不兑现.
令周红梅没想到的是,事后她多次找范福才索要,均遭他拒绝,并扬言“你愿意上那告,就上那告”(有录音为证)。周红梅家房屋原有面积65.1平方米,加上仓房100余平米,周洪柱180余平方米,当地政 府给补 偿的价格远远达不到他们所期待的价格,而范书 记所承诺的价格却迟迟不兑现,走投无路的周红梅与葛继英到当地各级政 府进行上 访。
近数月奔走的周红梅、葛继英,她们在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有关领导那里得到答复,经查周红梅原房屋坐落地段于2011年12月29日经省政 府批准,同意征收为国有土地,但该地段尚未办理征地手续,房屋被拆迁后,相关部门也未审批在该地段建设项目。由此,周红梅认为当地政 府属于非法拆迁,强占私有财产,所以他们开始继续向上级政 府进行上 访,为此讨要说法。
图:拒绝非法拆迁,周洪梅遭打击报复,被劝退出党员资格.
更让周红梅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正常的维 权,却遭到一系列打击报复.兴十四村总支部委员会在2012年4月15日召开党 员代 表大会通过,劝她退出党 员资格,并向她下发了书面处理决定(如图)。
同日,兴十四村党总支、村委会又做出关于对2012年违反拆迁规定人员的处理决定,对周红梅进入施工现场阻止拆迁过程中违法拆迁相关规定,做出对她罚款1000元,同时还有周普然、周洪柱等人。并从拆迁补 偿费中扣除5000余元做为村委会拆他家房屋所动用的人工费。
在采访中,周红梅向记者者讲述了他们家所遭遇的不幸,她认为在法制健全的社会,做为全国模范村镇,却发生了野蛮拆迁,她除了对当地政 府相关领导表示强烈的不满之外,并讲述了在这次拆迁中,如果她不配合拆迁,她的所有亲属都将受到牵连,无论是在政 府工作的在职人员,或工厂做工的亲属都会被开除。因为他们村里有过先例,事发当天时,曾在医 院住院的父亲打过电话告诉她:千万不能跟政 府对着干,有关领导已经告诉他了,如果她家不拆,她的弟弟将被开除公职。当时她的爸爸也是被逼无奈,所以才妥协了。
记者在《兴十四村规民约》补充规定中第一条中,了解到兴十四村村民及员工到公共场所(村办公楼、宾馆、展览馆、工厂、学校、园区、合作社、会场、主要领导住宅等地)威 胁恐 吓领导、无理取闹、影响公务、无中生有找事、酒后闹事、无故上 访,撒传 单影响兴十四村精神文明建设及阻拦、影响上级领导来村视察、参观及接待工作的,由原来规定的“取消本人福利待遇”修改为“取消本人和全家及夫妻双方直接亲属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大伯、叔叔、舅舅、姨妈等人三年的所有福利待遇”,并处以1000元——1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图)。
周红梅、葛继英何时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补 偿款,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而在这次非法拆迁当中,当地政府某些领导所出现一系列违规、违法行为,兴十四村的村民是有目共睹。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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