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难容,这个社会的公正在哪里?卖家违约,74万违约金,法院一分不判
天理难容,这个社会的公正在哪里?卖家违约,74万违约金,法院一分不判
天理难容,这个社会的公正在哪里?卖家违约,74万违约金,法院一分不判
在2013年12月3日,我哥哥和卖方蔡女士在中介处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定金,
房屋总价为369万,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是房屋总价的20%,即73.8万元,其后,卖方觉得价格卖低了,公然违约,不配合过户和房产交易,我哥哥于2013年12月25日将蔡起诉到了厦门市莲前法院,由于我们有大量证据以及证人的证词证明是蔡的公然违约,所以法院明确了蔡的违约行为,但是可恶的是,到了实质性的违约金赔偿方面,法院竟然做出了一个让任何人都震惊的决定:零违约金的赔偿(仅支持占用十万元定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也就是几百块利息钱),并且还要我们自己负责上诉费,保全费等,我们当然是坚定二审,结果又交进去几万块的保全费,上诉费,律师费等,厦门市中院还是维持原判!
以下是合同原件,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及中介方提供的证词原件:
法院的这个判决也就是告诉大家,别买卖二手房了,交完定金,你如果不买,定金肯定是没了,但是如果卖家不卖,没事,他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然卖家不还你定金也没事,占用个好几年,十几年的,最后按银行存款利息(年利率仅0.35%)给你算,如果你给卖家交了上百万几百万的首付款,到时候占用完十几年,卖家给最多给你支付微乎其微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没有任何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这样的话,以后卖二手房会产生多少骗子啊,骗你的定金和首付款后,不过户,法院最多就支持首付款的银行存款利息补偿,那大家不用搞什么民间借贷,消费贷,经营贷之类了,直接用房子骗首付款不是最快捷便利吗?房子还在手上,钱也拿到了,反正不用承担风险和责任!这就是厦门市莲前法庭和厦门市中院的判决告诉我们老百姓的事实吗?
法院都不为民做主了,老百姓市场买卖的安全感何在?合同的契约精神何在?公理何在?天理何在?
我希望媒体和舆论能关注到这点,我们到现在已经不是单单为了钱了,已经是一口气了,这种判决如果我们认了,以后还会有多少人重蹈我们的覆辙,连法院都不为民做主了,以后谁还能安全买卖二手房?安全交易大宗物品?合同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在2013年12月3日,我哥哥和卖方蔡女士在中介处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定金,
房屋总价为369万,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是房屋总价的20%,即73.8万元,其后,卖方觉得价格卖低了,公然违约,不配合过户和房产交易,我哥哥于2013年12月25日将蔡起诉到了厦门市莲前法院,由于我们有大量证据以及证人的证词证明是蔡的公然违约,所以法院明确了蔡的违约行为,但是可恶的是,到了实质性的违约金赔偿方面,法院竟然做出了一个让任何人都震惊的决定:零违约金的赔偿(仅支持占用十万元定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也就是几百块利息钱),并且还要我们自己负责上诉费,保全费等,我们当然是坚定二审,结果又交进去几万块的保全费,上诉费,律师费等,厦门市中院还是维持原判!
以下是合同原件,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及中介方提供的证词原件:
法院的这个判决也就是告诉大家,别买卖二手房了,交完定金,你如果不买,定金肯定是没了,但是如果卖家不卖,没事,他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然卖家不还你定金也没事,占用个好几年,十几年的,最后按银行存款利息(年利率仅0.35%)给你算,如果你给卖家交了上百万几百万的首付款,到时候占用完十几年,卖家给最多给你支付微乎其微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没有任何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这样的话,以后卖二手房会产生多少骗子啊,骗你的定金和首付款后,不过户,法院最多就支持首付款的银行存款利息补偿,那大家不用搞什么民间借贷,消费贷,经营贷之类了,直接用房子骗首付款不是最快捷便利吗?房子还在手上,钱也拿到了,反正不用承担风险和责任!这就是厦门市莲前法庭和厦门市中院的判决告诉我们老百姓的事实吗?
法院都不为民做主了,老百姓市场买卖的安全感何在?合同的契约精神何在?公理何在?天理何在?
我希望媒体和舆论能关注到这点,我们到现在已经不是单单为了钱了,已经是一口气了,这种判决如果我们认了,以后还会有多少人重蹈我们的覆辙,连法院都不为民做主了,以后谁还能安全买卖二手房?安全交易大宗物品?合同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一苇渡江- 帖子数 : 484
注册日期 : 12-05-18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